一、总 则
1、简 介
共青团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团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联团总支)是由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批准并由其领导的基层团组织。共青团山西大学XX社团团支部(以下简称XX社团团支部)是在社联团总支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在各学生社团设立的基层团支部。社联团总支对各社团团支部进行日常管理。2、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主题报告中指出:“……探索团组织与团员的新型组织联系方式。……探索对团员实行多重组织覆盖……”为了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对青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为了实现建团创新的工作思路,在团十五大报告指导下,结合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开始尝试建立学生社团团组织。力求强化共青团工作的“渗透、衍生、拓展”,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号召力、凝聚力、创造力,努力推动学生社团的发展。
3、社联团总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带领全体社团成员,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加强对社团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根据党的纲领和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提高社团组织水平和活动水平的方向开展工作。
4、XX社团团支部在社联团总支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同时,要保证社团活动的正确导向,为繁荣山西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和社团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5、建立学生社团团组织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为根本依据;有利于促进社团的发展、青年成长成材;有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及其他素质的提高并符合山西大学实际情况及学生社团当前情况。
二 、构成及组织制度
1、机构设置
(1)设立两级机构,即共青团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团总支部委员会和共青团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团支部。
① 社联团总支部隶属于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负责各个社团团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团总支内部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社联团总支成员由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成员组成。
② 社团团支部建立在各个社团,隶属于社联团总支,即“支部建在社团内”。社团团支部设支部书记及团小组。社团团组织成员由该社团中符合条件的成员组成。支部成员与所在学院班级的组织关系不冲突。入允许团的组织关系和团的活动适当分离,即注册团支部与社团团支部并存。注册团支部即传统意义上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的团支部,组织关系转接、档案存留都以注册团支部为单位。
2、团员
(1)凡加入学生社团满三个月后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并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第一章第一条关于团员资格的要求,愿意加入社团团支部的共青团员,可成为该社团团支部成员,社团团支部成员同时接受社联团总支的管理。但如果社团成员同时参加了多个社团,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成为团支部成员。
(2)社团团支部成员必须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中关于团员必须履行义务的相关规定中所有团员义务,同时享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中关于团员享有权利的相关规定所赋予的所有团员权利。
(3)根据社团团支部特点,社团团支部团员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认真学习并规范遵守山西大学和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以及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社团发展献计献策。
② 积极参加社团团支部的组织活动,积极参加社团的日常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③ 社团团支部成员应接受支部内部的民主评议,对于在社团团支部内模范履行义务、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员,团支部应适当给予奖励。
④ 对于不执行社团团支部决议、违反本细则的社团支部成员,处分程序及办法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第一章第八条中关于团员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
(4)社团团支部成员应按团章要求定期向所在学院班级团支部交纳团费,不必再向社团团支部交纳。团员档案仍存档于班级团支部,但在社团团支部应建立档案。
(5)团员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即社团团支部和班级团支部双重管理。在团组织的活动中团员可以选择,但有限制。即双重团员必须参加团组织活动,但不同支部同时开展的活动团员可以有选择的参加,支部在团内考评时凭团员活动登记表考核团员是否参加了活动。
(6)学生社团团组织中的团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学生社团,即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团组织,但与其所在学院班级组织关系不变。
3、社联团总支组织制度
(1)社联团总支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组织制度。
(2)社联团总支直接归属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领导,并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任务。
(3)团总支、各团支部定期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培训。
4、社团团支部组织制度
(1)社团团支部归属社联团总支领导,社团团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任务。
(2)社团团支部设支部书记一人,下设团小组若干个(依社团自身条件自行设置)。支部成员要做团员和广大青年的表率,模范的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同时支部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山西大学正式注册学生,加入学生社团满三个月以上。
② 自身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成绩优良。
③ 未受任何校纪、团纪处分。
(3)社团团支部书记及委员由社团支部全体成员连署提名候选人,由候选人竞选,全体成员直选民主选举产生,报校团委和社联团总支备案,其享有和班级团支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团支部成员定期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培训,社团团支部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流动团员管理制度。
(5)可根据本支部具体情况设立团小组等下级组织。
(6)社团团支部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思想导向性,但不干涉社团机构的规范运营。
(7)社团主要负责人未兼任社团团支部主要成员的,可以列席团支部会议,并对团支部工作提出建议。
(8)社团团支部应开展正常的团内活动,在校团委倡导举办的重大活动中,社团团支部应积极支持响应并协助完成。
(9)社团团支部行使对社团负责人、社团管理、社团经费和社团运营制度的监察权,团支部可以动议对社团负责人的弹劾,并提交校团委、学生会、社联团总支,由其做出裁断。
(10)社团团支部具有流动性,随学生社团解散而自行解散。其支部成员与所在学院班级的组织关系不变。
三、活 动
1、社团团支部建立例会制度,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举行活动,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
2、社团团支部应保证该社团活动的发展方向,推动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
3、社团团支部参与所在社团活动的决策,监督本社团重大决议的制订与执行。
4、每学期每个社团至少组织每名团员参加一次大型主题教育活动、一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个月每个社团至少组织每个团员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或过一次组织活动并交一篇思想心得。
四、经 费
1、社团团支部的活动经费由各社团自主筹集。
2、社团团支部的活动经费由校团委、学生会及社联团总支监督,并应将财务情况定期上报。
五、实施计划
初步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社团团组织试点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重点将着眼于发现问题,积累经验。
(1)建立共青团山西大学社团联合理事会团总支部委员会。人员将由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成员组成。
(2)以社团递交申请的方式,在本年度“十佳社团”中选出3—4个社团作为社团建团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选定的社团应是规模较大,团员人数较多,组织机构较完善,社团负责人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的社团。各社团在此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团建方案,经校团委、社联团总支批准后开始进行组织机构的建立。这可根据社团的规模、人员、机构等具体情况而定,但主要以“独立建团模式”为主。
2、第二阶段——社团团组织推广阶段
第二阶段视试行情况而定,逐步将已经成熟的经验向各社团推广,并根据社团成员自身素质和数量等考虑两种形式的建团模式。
(1)独立建团模式
这种模式将直接在本社团内部建立团支部。此模式主要针对社团规模较大、团员数量较多且符合建团条件的社团。
(2)联合建团模式
这种建团模式将若干个旨趣相似的社团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团支部。此模式主要针对那些社团规模较小、团员数量少、独立活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社团。
当采取联合建团模式的社团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单独建团申请,报请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团总支委员会批准,成立独立的团支部。
六、说 明
1、上述办法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和《山西大学社团工作管理条例》中有关条款制定,由校团委通过后颁布施行,解释权在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
2、上述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