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关于团组织关系接转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共青团员由于升学、就业等原因,要长期离开原来的单位,转到新的单位,根据团的组织原则要求,团员离开原来单位的团组织,就必须到新单位的团组织中去参加团的生活,接受新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成为新单位团组织中的一员。因此,各院系团委应及时作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根据《团章》规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关系的审核
1 、团员在转移团组织关系时,必须同时持有团员证、团员档案,各院系团委方可为其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 、团员在转移团组织关系时,如仅持团员证而无团员档案的,各院系团委要对其团员身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定无问题的,可为其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 、团员在转移团组织关系时,如仅有团员档案而无团员证的,各院系团委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可为其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为其补办团员证。
二、接转时间
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应在团员入校正式开课后两周内及团员离校前一个月内办理。
三、接转权限
1 、接转组织关系时,团员持团员证、团员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院系团委办理转移手续。
2 、各院系团委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时间及原因,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院系团委公章。
四、档案的管理
团员档案经审核无问题的,由各院系团委统一送至档案馆,装入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