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自动化系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更新时间:2015-09-06 点击数: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得分

 

15

1.支部委员会能够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

 

2.支部委员会成员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论水平较高。

3

 

3.党支部书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所在单位群众中威信较高。

3

 

4.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

4

 

5.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领导有力。

2

 

 

20

6.党员普遍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主动服务群众。

5

 

7.党员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牢记育人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潜心钻研、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5

 

8.党员关心单位事业发展,主动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

 

9.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积极发展党员,教学科研骨干中党员比例较高。

5

 

10.党员组织关系理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党费缴纳及时足额。

1

 

 

 

20

11.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

4

 

12.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务公开。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

 

13.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4

 

14.党支部主动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4

 

15.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群众的思想状况,积极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形成机制。

4

 

 

25

16.党支部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6

 

17.党支部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工作成绩突出。

6

 

18.有效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所在单位学风、教风良好,教师思想政治状况积极健康向上。

5

 

19.创新支部活动形式,支部工作特点鲜明、充满活力。

5

 

20.党支部受到上级的表彰表扬或被树为典型。

3

 

群众

反映

20

21.在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较高。(得分=20×满意率)

20

 

说明:

1.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由党支部自评和上一级党组织考评组成,其中自评占40%,上一级党组织考评占60%。

2.分类定级共分为四级: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3.党支部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所管理的党员近一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校纪校规处分;领导班子不团结;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群众反映好”得分低于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