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自动化与软件学院2023级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9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经自动化与软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自动化与软件学院2023级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自动化与软件学院推免工作组

组长: 贾新春 王莉

副组长: 王琦 郭威

成员: 常树林 郝践 关燕鹏 刘林仙 高红斌 耿海军 张瑞东  何玉兰  张小娟(学生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审核认定) 赵晨飞(学生全面发展指标审核认定)

推免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推免工作,研究审定推荐办法,并严格依据推荐办法确定推免生。

二、成立自动化与软件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组

组长: 冯江涛

副组长: 尹少平

组员:王欣峰 许富景 孟宏君 曹学飞(教学副主任)

专家审核组负责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

三、推荐条件

1.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联合培养单位)。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勤奋学习和刻苦钻研的态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4.截止通知发布之日,所有必修课均取得学分。每个专业按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若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从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5.依据《山西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参加竞赛目录中二级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在推免排名要求范围的基础上放宽20%;参加超级竞赛或一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在推免排名要求范围的基础上放宽40%。

6.研究生支教团的专项推免名额单列,共26人,学院严格按照校团委制订推荐遴选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1.推免生遴选成绩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全面发展指标两部分构成,基础指标占比为85%,全面发展指标占比为15%。基础指标指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以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若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全面发展指标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类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分值计算参照《山西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指标分值统计表》。

(1)参军入伍服兵役,以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为准。

(2)参加志愿服务,须为注册志愿者,有志愿服务经历,且得到组织认定,参照《山西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办法》。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认定。

(4)科研成果指学生在本科生阶段取得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著作等,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完成单位须为山西大学。

Δ学术论文指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Δ专利指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并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Δ著作指独立创作或合著(至少独立完成一章)的与学业相关的著作。

(5)竞赛获奖指学生在本科生阶段参加《山西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竞赛项目,被推荐者作为主力成员参赛并取得竞赛成果。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院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

3.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学院以“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50×权重(85%)+全面发展指标分值×权重(15%)”为办法,计算学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如下:

推荐名额:自动化专业7名,软件工程专业10名,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3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3人。

优才计划(校内推免):自动化专业2名,软件工程专业3名。

各专业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学校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5.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假报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则取消推免资格,并由学校报送省级教育招生**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6.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7.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取消推免资格。

五、时间安排

1.9月18日12:00前,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含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推荐遴选办法(制定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评分细则),报送教务处。

2.9月19日12:00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遴选办法进行审核及反馈。

3.9月19日18:00前,学生填写认定表格,并将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学院。

4.9月20日18:00前,学院整理汇总认定表格,并到各认定单位进行认定。

5.9月21日18:00前,学院根据推荐遴选办法和推荐名额确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信息栏进行公示。同时,将推荐名单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获得优才计划资格的学生需承诺校内推荐;所有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以承诺书为证,违约责任自负。

该推荐办法接受师生监督,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实名反映至学院纪检委员邮箱:2501820941@qq.com。

自动化与软件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自动化与软件学院研究生推免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评分细则